塔子城镇隶属泰来县管辖。位于县境西北部,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毗连。镇政府驻地距县城45公里。
塔子城镇,以辽、金代古城遗址“塔子城”得名。因城西1500米处有辽代砖塔,故名“塔子城”。辽、金、元代属泰州辖地(一说辽、金泰州故址),明代属奴儿于都司朵颜卫,清初属扎赉特旗,至清末濒于颓废,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黑龙江将军在此设大赉厅分防经历,城内仅十余户人家。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分防经历为警察事务所。翌年3月,划归泰来设治局管辖,7月将塔子城警察事务所改为塔子城佐治局,9月决定移驻武兴改为武兴佐治局。1917年1月,泰来设治局升置泰来县后,4月改佐治局为武兴县佐,设有县佐公署。由于塔子城人民一再呈请力争,“名虽已更,地方依旧”,县佐仍驻塔子城。1927年5月,泰来县将塔子城划为第三区。1929年2月,撤销武兴县佐。东北沦陷后,始为泰来县第三区,旋改第三保,后改为塔子城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设置第二区,并为区政府驻地。1951年11月,设置塔子城镇。1958年9月,改称塔子城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为塔子城镇。
全镇总面积141平方公里,有耕地10.5万亩,草原2.3万亩,以农业为主,兼多种经营。镇办工业有农机修配、酿酒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086万元。全镇共辖塔子城、良种场、平兴、河西、六合、四平、平安、河东、跃进、两井子、长龙等11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1.7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65人。镇政府驻于镇内。
塔子城,为辽、金代古城遗址。城呈正方形,周长约4500米,城墙残高3—7米,顶宽约20米,分东、西、南、北四门,各残存一座瓮城。城外有两道护城壕。城内西北部有建筑台基3处,附近散布许多青砖瓦碎片。城内曾出土辽大安七年(1091年)石刻,城西1500米处曾有辽代砖塔。为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