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文乡隶属富裕县管辖。位于县境东南部,东与依安县接壤,南与林甸县毗连。乡政府驻地距县城45公里。
绍文乡,曾是抗日烈士田绍文的家乡和生前战斗过的地方。为纪念革命烈士田绍文,富裕县委、县政府于1947年决定,将他曾居住过的“刘黄毛子屯”改为“绍文村”。后来,设置区、乡建制,均以田绍文的名字命名。绍文乡一带,中华民国初期属龙江县富裕乡,1929年改隶富裕设治局第一区管辖。东北沦陷后,初为富裕保辖区,1938年改隶富裕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4月,隶属富裕县第二区。同年9月,从第二区划出设置第四区,1955年改称绍文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团结、胜利、绍文3个乡。1958年9月,将3乡合并成立绍文人民公社。1984年5月,政社分开,改为绍文乡。
绍文乡境内地势平坦,地域辽阔。全乡总面积38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4万亩,草原12万亩。农作物有玉米、小麦、大豆、葵花等。牧业主要饲养马、牛、羊、猪。乡办工业有造纸厂、亚麻加工厂、综合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1176万元。全乡共辖光明、得好、绍文、共兴、民乐、团结、友好、国平、胜利、齐心、公议、立新、全好、沿江等14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62万人。乡政府驻地光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