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制度: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 缩写,意即“特别处理”。ST制度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
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在简称前冠以“ST”,这类股票称为ST股。该制度就叫做ST制度。
股票中 SST、*ST
*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还没有完成股改。
S----还没有完成股改
PT制度:
“PT”的英语Particular Transfer(意为特别转让)的缩写。这是旨在为暂停上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对于进行这种“特别转让”的股票,沪深交易所在其简称前冠以“PT”,称之为“PT股”。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
2002年2月25日深沪交易所修改其《上市规则》,取消了特别转让服务(PT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