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灵 1956年10月生,大学文化,滩汉三元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他于1994年初毅然辞去原经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务,创办了摊溪县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三元津师事务所。三年来,该所共办理各类案件690件,为委托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律师发展到14人,律师助理5人。他从事律师工作十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50件,担任法律顾问多家(次),为单位创收近50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避免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他成功地办理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件;如外贸局200万元巨款免遭被骗厄运;识破骗局,为全型煤矿挽回巨额损失;准洪新河施工合同纠纷圆满解决;为潍溪县节省资金60万元等。因此,他被评为潍溪县"十佳政法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1995年7月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