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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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原:中国投资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其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国投资协会成立于1995年11月14日。

根据国家民政部整顿社团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研究决定,将1980年成立的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研究会和1995年成立的中国投资协会合并重组,成立新的中国投资协会。2001年2月17日,中国投资协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会议通过了《中国投资协会章程》;选举中国投资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中国投资协会顾问、名誉会长、特约常务理事;讨论通过《中国投资协会服务公约》和促进协会成员行为自律公约。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和完善资本市场;发挥政府与投资主体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维护投资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实行行业自律;促进投资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依据中国投资协会会员大会通过的《中国投资协会章程》的规定,开展面向政府、会员和其它投资主体的服务活动:

1、贯彻招待政府的经济政策,促进中国投资业的发展;

2、提供宏观经济信息,引导投资活动;

3、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提出政策、立法、重大改革的建议;

4、开展投资理论研究,组织专家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

5、为会员和各类投资主体提供:项目决策、法律、会计、审计、工程咨询、监理、资产评估等咨询服务;

6、为会员和各类投资主体推荐投资项目、介绍合作伙伴、招商引资;

7、为会员和各类投资主体的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专业讲座和现场考察;

8、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的实施;

9、促进会员和各类投资主体的对外交往和经济合作;

10、促使协会成员行为自律、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11、办理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凡有兴趣在充满魅力的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拓展业务、谋求发展的投资类企业及组织都是中国投资协会的服务对象。中国投资协会愿与国内外各界朋友广泛联系与合作,她将以客观、公正和诚挚的态度提供各种方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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