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翠英 会计师。女,1935年出生,湖北大悟人。中共党员。1952年到八区供销社任主管会计,1955年调县社经理部会计组长,1958年调商业局送省商校学习财会专业五个月,1959年调工业品经理部任财会组长,1963年调食品公司任财会组长。1979年调外贸局任财会股长,后任审计股长。主要业绩:从事会计工作30多年,担任主管会计工作的七个单位,没有出现贪污盗窃问题。在每次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运动中都是核心领导小组查账专班的成员。先后清查了9个单位案件15起1万余元。曾18次被评为工作模范和先进工作者,8次受到地县上级的表彰奖励,9次被财政部门评为模范会计员、国税员、先进纳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