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帖式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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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语,也作“笔帖黑色”,意为办理文件、文书的人。

清入关前称有学问的人为“巴克什”,天聪五年(1631年)改为“笔帖式”,意为办理文件、文书的人。清各部院、内行衙署均有设置,主要掌管翻译满汉奏章文书、记录档案文书等事宜。约在天聪末崇德初,刑部笔帖式已从事汇集整理、登记存档已审结案件的工作,以备随时查考利用;国史院笔帖式要定期将重要的刑部档案记入国史档册。清入关后,国家制度日臻完善,政务活动急剧增加,文书档案工作也日渐繁杂,清政府遂在各衙门广置笔帖式。笔帖式为国家正式官员,有品级。早年有五、六品者。雍正以后除极少数主事衔笔帖式为六品外,一般为七、八、九品。笔帖式升迁较为容易,速度较快,被称为“八旗出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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