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龙同志,1952年5月生,山西临猗人,研究生,宁夏回族自治区体委副主任,教授职称。曾任宁夏大学体育系主任。1996年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开选拔副厅级干部考试,被聘为体委副主任。系中国高等院校体育研究会理事、全国高等院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体育学刊》编委委员、《学校体育科学》编委委员。1976年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1985年考取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1988年毕业,获教育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体育教学理论与方法。主要论文:《篮球战术教学引入"个案"教学法的实验研究》发表于《体育科学》1995年第5期;1996年获全国体育院系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该研究成果在体育院系的篮球战术教学中得到推广使用。《对篮球无球掩护配合内涵特征的初步研究》发表于《中国体育科技》1995年论文专辑(第31卷);《对篮球意识内涵的再思考》发表于《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995年专辑总第108期;《对篮球投旋转球的初步分析》发表于《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995年第4期;《对篮球比赛中无球队员之间掩护配合的初探》发表于《中国学校体育》1995年增刊(7月 30日出版)。
2003年至2008年任教于广东省韶关学院;2003年至2007年带韶关学院篮球队的训练和比赛工作。在参加2006年在东莞举办的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中,以30分的优势大胜广州体育学院院队。
现宁夏回族自治区历史上首个职业篮球俱乐部宁夏哈纳斯篮球俱乐部主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