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发如(1903—1978),又名刘萼藩,浑名“哨牙仔”。道滘镇律涌人,是东莞著名的“大天二”。
刘发如小时当牧童,十四五岁时帮乡人摆渡,结识了土匪刘发仔。不久,为刘发仔刺杀了道滘捕盗侦缉叶瑞,深得刘发仔赏识。
1922年,刘发仔年老“收山”,隐居澳门,将全部匪众百余人及武器交刘发如代管,言明每年给回刘发仔一万元款项。1936年农历六月,刘发如请来国民党军队千余人,向把持道滘的增城土匪袁虾九(袁华照)进行火攻,酿成火烧兴隆街90多间铺户的惨案。刘夺回道滘,击毙刘伦(红毛伦),控制了“公立堂”之后,又联合邻县各方土匪,组成“广东堂”,拥有匪众千余人。1929年;刘发如找人“疏通”了东莞县长陈达材,同意他“成军”,被委为警卫中队长,摇身一变成了国民党的官僚。这时,在澳门赌败输光的刘发仔要他履行诺言,提供款项,刘发如不但不给钱,反说刘发仔是土匪,没收了他在道滘的财产。
东莞沦陷后,刘发如暗中派凤凰九(叶衍龄)与罗景臻投降日军,由凤凰九出头替日军在东增宝等县源征军谷,他受日伪之命组织“护沙大队”,由罗景臻任大队长,派其堂弟任汪伪步兵7团团长,他在幕后指挥。这段时间的刘发如,集土匪、官僚、汉奸于一身。他“围剿”抗日游击队,迫害进步人士。他常说:对付共产党,“宁可错杀一千,不可留下半边”,多次亲率部队进攻大岭山抗日根据地。
刘发如横行水乡,任意向农民勒收田亩谷、禾甫(田亩谷一般占农民总产量的20%一30%),对航经道滘的客、货船均要勒收行水。在他控制下的道滘地区,各种苛捐杂税不下二三十种。兴隆街的店铺大多是刘家强买的产业。
抗日战争胜利,刘发如怕受到惩处,逃往香港及新加坡躲避。1946年10月,国民党县政府对曾被定为汉奸的刘发如实行“招抚”,委任为东莞县保警第三大队长,刘再度成了统治道滘的“土皇帝”。据估算,刘发如自当上土匪首领至道滘解放,剥削、侵吞的财产仅良田就有8000余亩,每年收入租谷200余万斤;经营的工商业分布于东莞、广州、香港、澳门等地,有楼房屋舍26座,谷仓5间;至于金银珠宝等浮财就难以算清了。东莞解放前夕,国民党军政人员纷纷夺路逃命,刘发如在窃船逃亡中被追获。他假装投诚,缴出一部分枪械。1949年12月逃亡香港。死于19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