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吉云华
吉云华(1964-1997),兴化市合陈镇吉家村人,1964年2月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品学兼优,在中小学读书期间,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一直担任班长。1978年寒假,在路过新建村分界的三里港桥时,听到11岁杨启军大场呼喊救命,他毫不犹豫地跳入刺骨的水中,将杨启军6岁的弟弟杨启干救上岸。初中毕业在家务农期间,年年积极完成国家的粮食上交任务,经常用自己的12吨挂浆船为村民免费装运出售的粮食和购买的化肥农药。每年村里下派的水利任务,村里的义务工都主动出工完成,在村里声誉好、人缘好,成了村里年青人学习的榜样。1997年1月11日上午,吉云华带着陆松林、吉书美、吉书琴三农民从大丰换粪回来至大丰市刘庄镇以东的大刘河龙桥下时,忽然与安徽省风阳县的一条装运酒瓶的个体运输船相撞,站在船头的26岁的陆松林不慎掉入河中,吉云华发现险情,断然停机,并抓起毛篙伸向河中让落水者抓握,但由于落水者不会游泳,加之河深水激,转眼之间船与落水者就相隔多米,在千钧一发之际,吉云华连衣跳入冰冷的水中,逆水游向陆松林,三次奋力潜入水中将陆松林托出水面,不幸的是因在冰水中拼搏太久,陆松林没有得救,吉云华也光荣献身。当时年仅33岁,吉云华同志牺牲后,合塔乡党委、政府号召全乡人民向吉云华同志学习,他的事迹先后在《泰州日报》、《兴化报》刊登,1997年被评为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同年被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