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颀(726-799),字休明,河南人也。父庭谓,济王府仓曹,累赠尚书左仆射。颀少以
吏事闻,累授京兆府士曹,为尹史翙所赏重。翙出镇襄、汉,奏为御史,充判官。
翙为乱兵所杀,颀挺出收葬遗骸,时人义之。度支使第五琦署为河东租庸使,累
授凤翔少尹、度支郎中、兼御史中丞、转运租庸粮料盐铁等使。颀因奏移转运汴
州院于河阴,以汴州累遇兵乱,散失钱帛故也。元载为诸道营田使,又署为郎官,
令于东都、汝州开置屯田。历户部侍郎、秘书少监、京兆尹、太府卿,代杜济为
京兆尹。
及为大官,好任机数,专候权要,朝列中无势利者,视之蔑如也。曲事元载,
亲昵之。而为政苛细无大体;丁所生母忧罢。及载得罪后,出为郑州刺史,迁河
南尹,以无政绩代还。时征汾州刺史刘暹。暹刚肠嫉恶,历典数州,皆为廉使畏
惧。宰相卢杞恐暹为御史大夫,亏沮己之所见,遽称荐颀为御史大夫,以其柔佞
易制也。从幸奉天,改左散骑常侍,历左千牛上将军,徙大理卿、太子少保、工
部尚书。因入朝仆地,为金吾仗卫掖起,改太子少师致仕。贞元十五年卒,时年
七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