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羟甲苯】,英文名:dibutyl hydroxy toluene,BHT,又名二丁基羟基甲苯Butyl Hydroxy Toluene (Butylated Hydoxy Toluene)
别名 2,6-二特丁基对-甲酚、3,5-二叔丁基-4-羟基甲苯、BHT
分子式为C15H240,相对分子质量220.35,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味或稍有特殊性气味,熔点69.7℃,沸点265℃,对热稳定,与金属离子作用不会着色,是常用的油脂抗氧化剂。不溶于水和甘油,易溶于酒精、丙酮和动植物油。可用于长期保存的油脂和含油脂较高的食品及饲料中和维生素中,适于长期保存不饱和脂肪含量较高的饲料。用量为每吨油脂100~200 g,不得超过200 g。与丁羟甲氧苯并用有相乘作用,二者总量不超过每吨油脂200 g。
毒理学依据
1.LD50 大鼠口服2.0g/kg体重。
2.GRAS FDA-21CFR 182.3173。
3.ADI 0~0.3mg/kg体重(FAO/WHO,1995)。
使用 抗氧化剂。
1.使用注意事项
(1)BHT能有效地延缓植物油的氧化酸败,改善油煎快餐食品的贮藏期。在起酥油中有效。
(2)BHT与BHA混合使用,其效果超过单独使用。
(3)可使用柠檬酸及其酯作增效剂,如在植物油中可使用BHT:BHA:柠檬酸=2:2:1的混合物。精炼油添加BHT,必须在碱炼、脱色、脱臭后,在真空下冷却到12℃时添加。容器应清洁。添加时先用少量油稀释BHT,然后再加入大量油中。柠檬酸用水或乙醇溶解后加入并搅拌均匀。
2.使用范围及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920-1996)规定:可用于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干果罐头、腌腊肉制品,最大使用量为0.2g/kg。BHT与BHA混合使用时,总量不得超过0.2g/kg;BHT、BHA与没食子酸丙酯混合使用时,BHA、BHT总量不得超过0.1g/kg,没食子酸丙酯不得超过0.05g/kg,最大使用量以脂肪计。
(2)我国台湾省《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标准》(1986)规定:用于油脂、奶油、干鱼贝制品及腌制品,最大使用量为0.2g/kg以下;冷冻鲜贝类、冷冻鲸肉的浸渍液,最大使用量为0.1g/kg以下,口香糖,泡泡糖最大使用量0.75g/kg以下。并且规定,当混合使用抗氧化剂时,要用标准除使用量,其得数不得大于1,即 。
(3)日本规定:用于鱼贝冷冻品(生食用冷冻鱼贝及生食用冷冻牡蛎除外)、鲸鱼冷冻品的浸渍液(生食冷冻鲸鱼肉除外),最大使用量1g/kg;油脂、奶油、鱼贝干制品、鱼贝盐制品、干燥类淀粉,最大使用量0.2g/kg;口香糖,最大使用量0.75g/kg。
(4)FAO/WHO(1984)规定:一般食用油脂单用BHT或与BHT、TBHQ、没食子酸酯类合用,最大使用量为0.2g/kg(其中没食子酸酯类不得超过100mg/kg);用于乳脂肪最大使用量为0.2g/kg;与BHA、没食子酸酯类合用总量为0.2g/kg,而没食子酸酯类不得超过10mg/kg,不得用于直接消毒,也不得用于调制奶及其制品;用于人造奶油,单用或与BHA、没食子酸酯类合用,最大使用量为0.1g/kg。
(5)BHT也可加入焙烤食品、速冻食品及其他方便食品的包装纸或包装塑料中,使用量为0.2~1kg/t包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