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正钢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13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许正钢,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浙江海宁人,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地厅级党员领导干部研究生班现代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

现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74.08-1975.10 冕宁县会安公社知青

1975.10-1977.03 第五冶金机械化公司汽车队修理工、人事员

1977.03-1978.12 西昌县公安局、地区公安处协助办案

1978.12-1987.01 冶金工业部第五冶金公司保卫科工作,先后任干事、副科长、科长(其间:1981.09-1984.07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函授学习毕业)

1987.01-1996.1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行政审判庭副科级、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副县级审判员(其间:1989.09-1992.12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班函授学习毕业;1994.09-1997.09在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班在职学习,后转入四川大学法学院民商学研究生班在职学习毕业)

1996.10-1998.07 德阳市市中区(旌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1998.07-1998.12 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1998.12-2001.09 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正县级检察员

2001.09-2003.02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3.02-2003.03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3.03-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其间:2004.03-2006.06在四川省委党校在职地厅级党员领导干部研究生班现代管理专业学习毕业)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