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之 1900年10月出生,广东兴宁人。1919年夏入阳江军士教练所当兵,不久被委任为排长。1921年夏,加入邓仲元粤军第一师,任工兵营排长。同年10月,入粤军第一师组建的非常大总统大本营警卫团,在叶挺部(第二营)任排长。1922年12月加入粤军第一师邓演达部,任排长,次年升任连长,参加了两次东征。1924年加入国民党。1929年4月到1932年中,先后任两广盐运使署辖下的平南盐务总局局长、钦廉边防警卫总队长、第二独立团团长和第一集团军独立第四旅少将旅长以及虎门要塞司令等职。1936年7月,任广东省会警察局局长,1946年6、7月间,拒绝向国民党反动派办理党员登记,和国民党脱离了关系。1947年5月,去汕头组织渔业公司。1949年3月,出任国民党广东省第九行政区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1949年5月14日,李洁之与吴奇伟、肖文、曾天节、魏鉴贤、魏汉新等联名通电起义。建国后历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委员、省水利厅副厅长、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以及当选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委员会常委,同时还担任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咨监委员会副主席。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61年7月摘帽。1979年,被错划右派的问题得到彻底平反。1983年至1988年,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兼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