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廷泉,字汉水,原籍南安湖宅乡(今属康美镇),1890年生于菲律宾。7岁随祖父回乡读私塾,10岁进厦门同文书院肄业。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厦门发起成立同志会,因领导同志会参加革命党活动,于光绪三十三年三次被当局逮捕,经保释返乡。翌年,返菲律宾从商。
1909年起,先后加入马尼拉普智阅书报社、中国同盟会。1910年,与黄奇旋、姚嘉寿等组织化兰轩,旋改组为华侨青年同志团,在研究学问的同时,倡戒嫖赌饮,受华侨社会推重。
1912年起,先后在蕊描依丝夏省(简称蕊省)首府设立多家商店,创立曾廷泉公司,经营土产、米谷、百货等业,购置大量荒地进行垦殖,遂成巨富。因屡为当地群众排忧解难、赈济灾害,被选连任蕊省菲人俱乐部总理。
1919年,被任命为中国驻菲律宾蕊省名誉领事。翌年,发起创办蕊省中华商会、共济学校(后易名大新学校)。1924年,当地报刊误传菲人在上海被惨杀,蕊省发生排华暴乱。曾廷泉见时势危急,偕省长和地方官员作露天演说解释误会,并以全家20余口生命保证上海无惨杀菲人事实,平息了风潮,全省华侨生命财产转危为安。
1926年起,先后被选为菲律宾群岛华侨各社团联合大会副会长、曾氏三省堂总理、中国国民党驻菲总支部指导委员、菲律宾华侨反日大会主席。1928年,因商务繁忙辞去名誉领事职,旋被聘为中国国民政府侨委会顾问。
九一八事变后,发起成立华侨救国联合会,连任第一、二届常务主席,领导全菲各地120余家华侨救国会开展捐款救国、抵制日货活动。为加强中菲关系,邀菲政商名流与诸侨领倡设中菲国民协会,任会长数年;消弥华菲隔膜,为华侨社会解决不少困难。此后,历任中国国民党驻菲总支部执委兼宣传主任、中国航空建设协会直属菲律宾支会常委、华侨仁义团总团正主席,及诸多侨团委员、顾问。举凡各种捐助祖国、家乡公益事业无不乐捐为倡。
1937年祖国抗战军兴,出任菲律宾华侨援助抗敌委员会常委兼宣传主任,在各种集会及报刊上发表演说词和文章,鼓舞侨众抗日热情。日军进入马尼拉前夕,率子侄退往附近的山林地带,联络当地人合组抗日游击队和各地情报站,不断发动对日作战。在战斗中,其第四子和三位胞侄先后牺牲。
1943年,廷泉为营救被日军逮捕的120多位亲友,兼负为游击队搜集敌军情报的任务下山,遂被日军严密监视。1944年9月15日,伪华侨协会会长吴笱来被暗杀。为消弥日军欲杀万人为吴偿命的计划,继任伪华侨协会会长。
战后,以曾任伪华侨协会会长受控上法庭。虽经法庭侦讯判决无罪,但从此退出华侨社会,转而服务菲律宾军界。曾任菲律宾国民军少将副总司令兼代总司令、马尼拉军区司令等职。退休后,经诸侨领劝解,50年代中期起,曾出任菲律宾华侨教育会会长。逝世年月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