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1992年4月,澳大利亚总理基廷首次提出以亚太经合组织为基础,举行一次亚太首脑会议。
1993年,美国作为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的东道主,正式提出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五届部长级会议之后召开一次首脑会议。
由于没有得到全体成员的赞同,美国建议召开的首脑会议被定名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1993年11月19日至20日,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美国西雅图的布莱克岛举行。除马来西亚外,该组织其余14个成员的领导人或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会议期间,所有领导人不着西服,而穿休闲装,为的是营造一种较为轻松的气氛。领导人的讲话内容需经本人同意才能公开。会议结束后通过一项领导人宣言。这种形式成为以后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模式。
各国的与会领导人,不是正式出访某个国家,不进行正式会谈,所以称为非正式会议。
比较
正式会议是全体委员会会议,将对这类会议提供全面的会议和报告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为所有讨论提供摘要记录;此外在谈判机构每次会议期间或会后将以正式语言用会议文件的形式提供局面提案汇编。除根据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秘密会议之外,这些会议均对所有会员国代表团和所有正式认可的观察员开放。它们将侧重于每个工作小组将要解决的所有问题,随着谈判的进展,这些会议将逐步形成能向政府间谈判机构全体会议递交的达成一致意见的文本,供其正式通过。
对非正式会议将不提供如同对正式会议提供的所有会议或报告服务;在非正式会议之后,不提供总结文本修订案的摘要记录或会议文件。根据服务的可得性及与会员国代表团进行的磋商,主席或联合主席可决定是否向会议提供全面的翻译便利条件。如同工作小组的正式会议一样,如果认为电子起草服务有所帮助,可为两次同时召开的会议提供这项服务。如同不限成员名额工作小组报告所建议并经谈判机构所批准,正式起草会议只向所有会员国代表团开放,观察员不得出席,但是非正式会议主席和所有与会会员国同意观察员出席的情况例外。根据政府间谈判机构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决定,非正式组织可应邀出席会议。
非正式起草会议为临时性,不具有正式地位,也不侧重列于正式会议讨论的所有问题。每个非正式起草会议将侧重于解决谈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别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并有时间限制。可选择主持者主持讨论。并正式起草会议必须向必须向正式工作小组汇报,一次非正式起草会议所产生的建议和/或文本必须提交给正式工作小组进行考虑。在一次非正式起草会议期间不得作出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