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龙,1922年10月生,江苏省仪征市人,1943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江苏省甘泉县区委干事、乡长、副区长、区长,华东野战军八师政治部保卫干事,22军65师195团保卫股长、师保卫科长,舟嵊要塞区政治部保卫处副处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保卫处长,岱山守备区副政委、区党委常委,定海守备区副政委、区党委常委。1972年3月调地方工作,任浙江省委专案清查小组负责人,省公安局负责人,省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政协第六届浙江省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1994年1月离职休养。省长级医疗待遇。 2007年8月8日22时55分在杭州逝世,享年8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