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0月,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门诊部和卫生学校门诊部合并,成立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卫校附院),受克拉玛依市政府、新疆石油管理局双重领导,1993年5月,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与卫生学校分离,直接隶属于克拉玛依市政府领导。其前身是1958年4月成立的市政府机关医务所,1982年改为人民医院门诊部。内部机构有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工会、团委、医务处、护理部、人事科、财务科、总务处9个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22个:内、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儿科、急诊科、保健科、麻醉科、五官科、口腔科、康复科、皮肤科、综合门诊部、精神卫生康复中心、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药剂科、病理科、设备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主要职能是贯彻看病救人的方针,指导医疗技术和培养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