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盐务管理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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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是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的事业机构,副厅级建制,授权行使全省盐业行政管理职能。河北省盐业公司负责河北省生产领域的盐政管理以及盐产品的调拨和运输等工作,与省盐务管理局系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河北省盐业公司)机关事业编制50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2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领导职数2名)。

目前河北省盐业实行产销分管的体制;省盐务局负责生产领域,供销社负责流通领域(设立河北省供销社盐业管理办公室,为全省流通领域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盐政执法任务,直接向省政府负责。)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省盐业发展规划;负责制盐许可证管理,负责全省盐项目的审批上报,保护并合理开发盐资源;负责受理全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资格申请,并进行初审、汇总及上报审批。指导盐业企业优化组合和产品结构调整;拟订盐业科技发展规划。

(三)负责盐生产、调拨和销售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食盐生产监督检查,按计划做好全省食盐经营企业的食盐供应工作;负责管理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准运证;按照职责分工,管理食盐批发许可证。

(五)负责全省工业盐管理,协调、平衡全省工业盐运销工作。

(六)负责指导提升盐及盐制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求。

(七)对唐山市、沧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实行省市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领导体制。

(八)承办省政府及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一、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人事处、盐政处、规划发展处、运销供应管理处、财务价格处、协调联络处(天津办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二、直属机构

机关服务中心、河北省盐业公司黄骅分公司、河北省盐业公司京唐港分公司、质检站、唐山市盐务管理局、沧州市盐务管理局。

三、下属单位

中盐河北银荷食盐有限公司、河北银山精制碘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冀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银山盐业实业有限公司、河北省盐业公司商贸分公司。

领导班子檀献国:河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河北省盐务管理局局长(河北省盐业公司经理)、分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处、财务价格处、内审办(资产办)、清欠办工作。分管中盐银荷食盐公司。

焦成学:河北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河北省盐业公司副经理)、分党组成员。分管盐政处、运销供应管理处、规划发展处、天津办事处工作。分管唐山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京唐港分公司、质检站、河北银山精制碘盐公司;协助檀献国同志管理中盐银荷食盐公司工作。

张立国:河北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河北省盐业公司副经理)、分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老干部处、机关服务中心工作;协助檀献国同志管理人事处工作。分管沧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分公司)、黄骅分公司、河北冀盐房地产开发公司、河北银山盐业实业公司、商贸分公司;联系省盐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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