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河镇(十二井子)隶属海伦市管辖。位于市境西南部,通肯河东岸,西以通肯河与青冈县、明水县分界。镇政府驻地距市区55公里。
伦河镇名来源于“海伦河”的后两个字。清末,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形成聚落,称“双城镇”,隶属海伦直隶厅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隶属海伦县第三区管辖,称伦河镇。1918年2月,改隶第二区。东北沦陷后,1938年设伦河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于伦河镇设置伦河区。1946年10月,划归通肯县管辖。1948年8月,撤销通肯县后,
又划回海伦县管辖,1950年改为第十一区。1956年4月,撤区建乡,设置伦河镇。1958年11月,与永乐乡合并成立伦河人民公社。1961年划出一部分生产大队,成立永乐公社。1984年3月,恢复伦河镇名称。
伦河镇全境属松嫩平原,东部为漫岗,西部沿河地带比较低洼。是海伦市西南部区域中心城镇。全镇总面积17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8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镇办工业有粮油加工厂、亚麻原料厂、制砖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2050万元。全镇共辖西伦、北伦、木伦、德伦、东伦、护伦、爱伦、南伦、兴伦、保伦、明伦、振伦、亲伦、沿伦、边伦、农场等16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3.5万人,镇内人口100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4451人。被评为全国500强小城镇之一,镇政府驻地西伦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