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正人,1934年12月生,青海循化人。1951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1954年4月入党。历任青海省公安厅厅长秘书、副科长、局长、副处长、政治部主任、副厅长、政法委书记等职。青海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1992年9月授予副总警监。在省委的直接领导和中央纪委的正确指挥下,经过省纪委和省检察院的辛勤努力,省公安厅和唐正人本人在单程证办理方面的违纪违法事实终于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1997年6月至8月,调查组在对40位从青海省领取单程证的人员情况核查中,仅从内地的核查中就发现,省公安厅从中收取了各种款项共计人民币437万元,港币19万元,这些钱最后经唐正人批准,都分配给厅内的一些处室乱支乱花。
唐正人因工作需要,出国几次,但由组织安排,玩得不尽兴。唐某的秘书的夫人有一个朋友裴某担任深圳某旅游公司的经理,裴的老家在青海,能为家乡的父母官效劳,自然很高兴。不久,一本化名“唐民”的5年期因私出国护照就摆到了唐的桌上,为此,裴某前前后后花了7000多元。1994年11月,经裴某安排,唐用这本护照,偷偷地飞到泰国,尽情领略了一番异国风情。同年12月,裴某便飞到西宁,找唐正人帮忙办出入境证件。唐某批了70多本,数量之多,连裴某都有些喜出望外。这些证件,裴某以每本3000元到10000元的价格卖了。
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开除唐正人党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