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隶属呼玛县管辖。位于县境北部,西与塔河县毗邻。乡政府驻地距县城117公里。
乡名来源于驻地白银纳村名。“白银纳”,鄂伦春语,意为“富裕”。白银纳村是1953年国家为安置世代在深山老林里游猎的鄂伦春族建立起来的鄂伦春族聚居区。原属十八站公社,1969年划归鸥浦公社管辖。1984年初,将鸥浦公社改为鸥浦乡。同年8月,将鸥浦乡西南部的白银纳、红光、玻璃沟等7个村划出,设置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鄂伦春族人口约占全乡总人口的21%。
白银纳乡辖境地处呼玛河流域,河网密布。全乡总面积527平方公里,村屯主要分布在呼玛河两岸。以林业为主,兼事狩猎。有耕地1.9万亩,主要种植小麦。全乡共辖红光、白银纳、新河、新村、新山、新胜、玻璃沟、更新等8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715人。乡政府驻地白银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