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维汉,男,1948年出生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981年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系,1987年赴德留学并随后获博士学位。在德国学习期间,沃维汉经济上并不宽裕,政治上又与“民运人士”搅在一起,最终被在德国的台湾间谍机构策反,成为台湾军情局的间谍。自90年代初至本世纪初,沃维汉受台间谍组织派遣多次进出大陆进行情报搜集,并偶有得手,包括获得解放军某夜间作战装备,把准备发展的成员情况向台湾间谍组织作汇报等。
上世纪90年代初,沃维汉结识了大陆导弹技术专家郭万钧,并以金钱将其收买。郭万钧参与了某型号战略导弹的设计。他见钱眼开,利令智昏。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纪初,郭万钧一步步陷入深渊,胆子从小变大,后来在明知道沃维汉是在为境外间谍组织工作的情况下,郭万钧向沃提供了大量有关战略导弹的情报。为了让沃维汉能够理解导弹专业知识,郭万钧还给他进行了导弹专业知识的“科普”。沃一边听一边记,笔记做得非常详细。这些笔记已被携带出境,在欧洲某国转交给台湾军情局。也正是因为这些情报,台湾军情局某一副局长还专门在欧洲某国接见沃维汉,该局长告诉沃,他的情报美国非常重视。我国家安全机关于2005年初将沃维汉、郭万钧抓捕归案。经法院审理认定,郭万钧先后向沃维汉提供了涉及战略导弹等7项绝密情报,对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巨大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
据《环球时报》报道,在整个破案审查包括国家安全机关预审、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都严格依法办事。被告沃维汉、郭万钧均依法享受了各种权利,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案件审理期间,沃维汉曾旧病复发,但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还一度取保候审好几个月,在北京的住处休养。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在反复核证证据的基础上,2007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宣判,沃维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以间谍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沃维汉死刑。郭万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死刑。因涉及国家秘密,按中国法律规定,法院没有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公开审理,对郭万钧案也没有公开审理,但都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死刑后,两人不服,依法提出上诉。2008年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
维持一审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11月28日,沃维汉、郭万钧被执行死刑。在死刑执行前一天,沃维汉与妻子、小女儿见面,依法行使了探视权。中国生化学家伍维汉,因涉嫌为台湾搜集情报被判决死刑。秦刚强调,伍维汉是中国公民,司法机关是依法审判。
59岁的伍维汉是中国籍生化学家及商人,曾旅居奥地利,2005年在北京被捕,理由是在1989年到2003年间,将中国军事情报如导弹计划复印件等,提供给国民党外围组织「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并收受约1220万元台币报酬。定罪的理由还包括了讨论中国高层领导人的健康情况、发送科学杂志上的资讯,中国高层领导人的健康通常被看成是国家机密。2007年5月,中国政府依法判处死刑。
个人履历1977------1981 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系 学士学位
1981------1987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 硕士研究生 助理研究员
1987------1991 德国慕尼黑技术大学生物物理系 博士生
1991------1994 德国慕尼黑技术大学生物物理系 研究员
事件经过2005年,沃维汉在北京遭逮捕,被控在1989年到2003年间将中国军事情报提供给台湾
2007年5月,在不对外公开的审判中,伍沃维汉被判死刑
2008年2月,伍沃维汉上诉被驳回,家人展开救援
2008年11月18日,法院通知沃的家人7天内申请探视,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已批准其死刑执行
2008年11月28日,沃维汉被处决,此前其女儿奥地利籍的陈冉得到四年来唯一一次探视机会
英国广播公司28日报道,台湾间谍沃维汉日前被中国政府处决。这起本属中国内政的判决却引起了欧盟的强烈反应。欧盟发表声明称,中国此举严重破坏了“彼此间的互信精神,伤害了彼此的尊重”。奥地利外长普拉斯尼克甚至称中国是故意和整个欧盟“作对”,“公开侮辱了欧盟”。
文章称,沃维汉的两个女儿都取得了奥地利国籍,因此奥地利政府和欧盟曾经多次向中国求情,呼吁不要处决沃维汉。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27日在回答外国记者提问时严肃地指出,沃维汉是中国公民,触犯了中国法律,中国司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审判。审判的程序是公正的,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秦刚强调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沃维汉是外国公民的亲属,而对他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