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刘克军,毕业于聊城师范学院化学系,山东师范大学化学教育硕士,参加省骨干教师培训班。现为山东省实验中学化学教师。曾获济南市优质课一等奖,济南市第五届“走青春路,做育花人”活动二等奖,济南市青年岗位能手,山东省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优秀辅导教师。
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克军1955年11月12出生,辽宁省海城市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系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漫画艺委会委员、辽宁省美术家协会漫画艺委会主任;沈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处处长;《沈阳公安》杂志、《沈阳晚报·政法专刊》主编;辽宁教育电视台《北方警视》、沈阳电视台《沈视晚报·公安时讯》栏目负责人等。1979年开始从事漫画创作,并积极组织参与漫画界的各种活动,至今已创作时政、法制、家庭、警营文化、体育幽默、人物漫像等漫画作品数千幅,分别发表在《人民日报》、《讽刺与幽默》,《法制日报》、等报刊上发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