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因以加尔文的宗教思想为依据,又称加尔文宗。产生于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与路德宗和安立甘宗并称新教三大主流派。16世纪初期瑞士人文主义者和宗教领袖加入了宗教改革的队伍,并在改革中与路德宗分道扬镳。1553年加尔文在日内瓦进行宗教改革,其追随者形成归正宗各教会。17~18世纪欧美各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归正宗逐步获得法律上的承认。在教义上强调“因信称义”,强调圣经权威至上,相信极端的预定说。在崇拜礼仪中使用方言,摒弃祭台、圣像和祭礼,只承认圣餐中有耶稣体血的德能,强调讲道,注重牧师和信徒教育以及信仰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信徒主要分布在瑞士、苏格兰和北欧各国及美国。1877年世界归正会联盟成立。1842年传入中国。
【加尔文教的观点】
加尔文教格外重视先定论。加尔文教大量吸收了圣奥古斯丁的观点,认为从神的赏罚观点看来,人依靠自己的行动无功可邀,人具有的感化只能来自上帝的自由行动。上帝万能,对出现的一切事物都先知先决,包括对每一生命的诞生方式。有些人能得到拯救,有些人则罚下地狱,上帝早就知道,早就作出了决定。加尔文是一个严厉的人性批评家,他觉得获得感化的人,相对来说,寥寥无几。他们是“上帝的选民”,是“虔诚的信徒”,是那么一小部分不靠自己的功德而早就被选定会得到拯救的人。人如果坚持过圣徒般的生活,经受一切考验和战胜一切诱惑,就可以在内心感到自己是在被拯救者之中,属于上帝所选定的少数人之一。因此,持先定论,持上帝万能论的观念,而不是持宿命论和驯服论,就能成为不懈努力的一种鞭策,成为一种炽热的信念,一种站在全能上帝一边定会最终获得永恒胜利的信念。正是这种极其坚决的精神使得加尔文教具有吸引力。各国的加尔文教徒都是富有战斗性的、不屈不挠的至善论者,即清教徒(他们首先在英国,后来在美洲得到清教徒这一名称)。
加尔文教徒不承认教会从属于国家,不承认任何政府(国王、国会和城市地方行政官员)有权制定有关宗教的法律。恰恰相反,他们坚定主张真正的基督教徒,即上帝的选民或虔诚的信徒,应该使国家基督教化。他们希望把社会本身改造为宗教团体的典型。他们反对主教制(路德教教会和英国圣公会都主张保留此制),建议应由教务评议会(牧师和虔诚的俗人所组成的选举机构)管理教会。由于吸收世俗分子参与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这样,他们就打破了教士的垄断权,促进了教会的世俗化。另一方面,他们又是政教分离论的对立者,因为他们希望把整个社会基督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