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盐务局平阴分局
济南市盐务局平阴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济南市盐务局。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或个人对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依法对用盐单位的盐产品进行实地检查;会同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车站、各类市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盐产品及其运输工具进行检查;依法对违法盐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设备、运盐工具、包装物品等采取证据保存措施,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对保存的违法盐产品或者其他违法物品,经调查并公告后仍无法查明违法当事人的,按照无主货物依法进行收缴。
3、对盐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见证人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4、查阅、抄录和复制与盐业违法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向被检查、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提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科、稽查大队、业务科、包装科、三产开发公司。
领导介绍:
盐务分局局长、经理:王在祥,主持盐务局全面工作。
附注:平阴盐业分公司为济南市盐业的下属企业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