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焦作市盐业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是焦作市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接受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领导。
焦作市盐业公司国有独资食盐专营企业,国家“AAA”级食盐批发企业,隶属市盐业局管理,接受河南省盐业总公司“五统一”管理。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财务科 、业务科 、行政管理科、盐政稽查科、人事劳资科、批发部。
下属机构:
修武县盐业管理局、博爱县盐业管理局、沁阳市盐业管理局、孟州市盐业管理局、温县盐业管理局、武陟县盐业管理局。
领导班子焦作市盐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胡伟,主持全局工作。
焦作市盐业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玉婷。
焦作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张筱东。
焦作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田鹏玺。
焦作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毛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