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电”,一般是指1940年10月19日国民革命军总参谋长何应钦、副总参谋长白崇禧所发“第十八集团军办事处叶参谋长剑英即转朱总司令玉阶彭副总司令德怀叶军长希夷”(玉阶,即朱德之别号;希夷,为叶挺之别号)电报。
1940年10月19日,蒋介石发出“皓电”,限令黄河以南新四军于一个月内撤到黄河以北,同时密令其数十万军队准备进攻华中新四军,从而掀起了第二次反共高潮。针对蒋介石的《中央提示案》,中央连续几天听取周恩来汇报并集体做出决策;应对何应钦、白崇禧“皓电”,毛泽东亲自起草并发出“佳电”。“佳电”明确驳斥《皓电》对八路军,新四军的无理指责。11月19日,毛泽东以上述受令者“朱彭叶项”四人名义答复:“同意将安徽南部的新四军部队调到长江以北。”
所谓的“皓”指的是电报代日韵目,即韵目代日法。近代发明电报后,用韵书中的106个韵目来代表每日。前面十五天用的是韵目上平声的全部:一东、二冬、三江、四支、五微、六鱼、七虞、八齐、九佳、十灰、十一真、十二文、十三元、十四寒、十五删;再来是韵目上声的十个:十六铣、十七篠、十八巧、十九皓、二十哿、二十一马、二十二养、二十三梗、二十五有、二十七感;再来是韵目去声的五个:二十四敬、二十六宥、二十八勘、二十九艳、三十陷;最后一个从《韵目表》查不到的是「世」,表三十一日。因电报所发之日为19日,所以称“皓电”。
1940年10月19日,国民党政府以参谋总长何应钦、白崇禧的名义,向八路军正副司令朱德、彭德怀和新四军军长叶挺、副军长项英发出电报(即所谓“皓电”),称八路军、新四军不服从国民党中央政府命令、自由扩充军队等等,强令华中以及长江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在一个月以内撤到黄河以北地区。同年11月9日,中共中央以上述受令者“朱彭叶项”四人名义给何、白复电(即“佳电”),驳斥了国民党政府的造谣诬蔑,揭露了他们为投降日寇扫清道路而策动的反共高潮,同时表示为了顾全大局、坚持团结抗日,可以把皖南的防队全部北调,“同意将安徽南部的新四军部队调到长江以北”,华中的部队则不能退让。但是新四军并未如皓电及共产党中央所言随即移防。另一方面,因迟迟未见移防,同年12月3日,蒋介石致电叶挺:“新四军应在繁昌、铜陵渡过长江,在江苏无为附近集中,然后按规定路线北上。”12月中旬之后,国民党通过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也是新四军的顶头上司)再三下令催促新四军于12月底以前北渡过江,而按照国民党指定的北渡地点,则是日伪的强大力量所在,所以,新四军在如何北渡,何时北渡,走什么路线北渡方面与国民党展开了斗志斗勇的周旋。12月23日,中共中央军委命令皖南部队全部以战备姿态绕道茂林、三溪、宁国、朗溪到溧阳,然后待机北渡。26日,中共中央又电项英,对他们一再拖延、迟迟不愿北移提出了批评。12月28日项英召开会议,决定遵守中共中央指定的北移路线:向南绕道茂林、三溪、旌德、宁国,迂回天目山到溧阳。后酿成皖南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