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安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六安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盐业管理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对盐品制定的价格政策。
2、编制盐品调拨、分配、销售计划,保证盐品的正常运销,调剂盐品的需求,保持合理的储备。
3、对本行政区域内碘盐加工、市场供应依照盐业法规、规章,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格碘盐供给。
4、办理直销区域食盐转(代)批、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和准运证发放;指导各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发放食盐转(代)批、碘盐零售许可证工作,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7、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本行政区域内盐业行政纠纷。
8、坚持依法治盐,认真落实食盐专营的各项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国家食盐指令性计划,规范本行政区域内盐业流通秩序,做好普及碘盐供应工作,确保食盐加碘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顺利实现,保证人民身体健康。
9、完成市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的盐业行政管理工作任务。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盐政科、市场发展科、运销科。
下辖寿县盐务管理局、霍邱县盐务管理局、金寨县盐务管理局、霍山县盐务管理局、舒城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领导介绍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市盐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马安生,负责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
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盐业公司副经理:慈小云,分管食盐计划、调拔、运销、仓储、产品质量、地方病防治、碘盐分装、工会工作。
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盐业公司副经理:姚安生,分管盐政执法、宣传、行政事务、人事教育、劳动工资、安全保卫、计生和党务工作。
市盐务管理局、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黄平,负责办公室工作。
单位附注六安市盐业公司专门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与市盐务局为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