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盐务局是市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隶属于广东省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市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指导县市区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5、负责辖区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7、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盐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盐政科、生产计划科、购销科、财务科,各区县设盐务分局。
公司内设办公室、专营部、财务部;各区县设盐业分公司、碘盐加工厂。
领导介绍:
黄超真:市盐务局局长、市盐业公司总经理。
附注:广东省河源盐业总公司现隶属广东省盐务局(广东省盐业集团),实行与市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