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吉林省盐务管理局是省盐业行政管理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隶属于吉林省粮食局。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担负着全省人民用碘盐供应和行业、畜牧业和小工业用盐的批发销售工作。与省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中盐吉林盐业有限公司是中国盐业总公司同吉林省盐业集团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股份制公司,是由中国盐业总公司控股,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的二级公司,是集加碘食盐及各种盐产品、盐化工产品及食盐所需内外包装、水产畜禽养殖、购、销于一身的生产、加工、科研、经营企业。
工作职责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省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省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处、盐政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运销处。
盐政稽查大队: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盐业市场的检查工作及盐政执法工作。
领导班子吉林省盐务管理局局长:李丹明。
吉林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