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这是一个具有讽刺性的日子。当全国人民满怀信心满怀豪情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当胡总书记高度评价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时,一群属于最先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的虎门人,却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集体到镇政府进行上访。
改革开放初期,一些虎门人从工厂出来,加入摆摊洪流。1981年虎门成立的“工商业个体劳动者管理委员会”(简称“个管委”),刚成立的“个管委”还是个很穷的单位,只能靠借贷和自筹资金,临街依巷办起简单的地摊排档市场,市场将原先杂乱的地摊集中起来统一管理。 1986年,“个管委”在太沙路建了一个有300多个摊位的“大市场”,就是现在的老富民市场。
1992年10月5日,“个管委”注册成立虎门富民服务公司,并借贷集资7000多万元,购买土地9988平方米,兴建富民商业大厦(富民时装城)。由于资金不足,除了一部分由当时虎门镇地方财政拨款外,主要资金由当时的老富民人以每户3万元的方式集资。建成后,虎门富民服务公司把富民时装城的铺位以抽签的形式分配到老富民人手里。当时商场的使用权归集资兴建的老富民人,由虎门富民服务公司管理。富民时装城成立初期。富民时装城内每天人挤到走不动路,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批发商。富民商场的繁荣带动了附近的商业圈发展,而服装也逐渐成为虎门的支柱产业,2006年,虎门镇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千强镇之首。富民商场成为无数品牌服装厂的孵化器,企业家的摇篮,也成为虎门的重要经济支柱。
富民时装城的兴旺带动了商铺的租金的飙升,最初的老富民人也逐渐退休了,有的把商铺给了自己的孩子经营,有的以“前店后厂”的方式来经营,有的是把商铺对外出租。当初集资兴建商场的老富民人,很多就是靠着这个铺位的使用权收益而过上小康的日子。
从过去15年的发展中,这个当初由镇政府“个管委”注册成立虎门富民服务公司,已经从虎门政府为管理市场而设置的一个职能部门逐渐转变成一个按照国家的有关转换经营机制的企业。虎门富民服务公司向每个商户收取每个月几百元到几千元的管理费用以维持自身运作。可是,这些老富民人一直以为自己拥有所有权的集资兴建的富民商场,也在这种企业化的转换过程中同时被悄悄地转变了。1995年,虎门富民服务公司召集所有的老富民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此次的新合同中,当初每个铺位3万元的“集资资金”改换成“租赁押金”。由于虎门富民服务公司在运作中也一直认可老富民人对商铺的使用处置权,因此大家也没有过多计较这些法律字眼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2008年,遭遇了全球金融危机,铺位的租金也一减再减,位置好的铺位当初一个月六七万元的租金已经回落到三四万元的水平,位置稍差的铺位很多已经空置。在这个艰难的时刻,2008年12月18日,虎门富民服务公司对一千多户当初集资兴建商场的老富民人宣布,改变过去五年续签一次合同的规定,一次性签订35年的租赁合同(新合同需要在铺主交钱之后才可以看条款),并且必须一次性缴纳未来20年的租金(根据每个商铺租金的不同,缴纳金额从几十万元到200多万元不等),截至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逾期不缴纳现金就当作是放弃商铺的使用权,在合同期满将推向市场经营。
负责人宣称,采取这一做法是由于有大财团想收购富民商场,为了维护现有商户的使用权,所以一次性签订35年的合约,以保护老富民人的利益。对这一决策,老富民人多次到镇政府进行上访,得到的回复与虎门富民服务公司的解释相一致,而为何要立即缴纳20年租金,却一直得到不合理的解释和回复。
由于镇政府一直没有妥善处理这个问题,2008年12月25日,所有老富民人在两名律师的陪同下,向东莞市政府递交了请愿信,强烈反对富民服务公司一次性收取20年租金的无理请求。当天亦同时传出了需要交了钱才可看到的新合同,新合同从原来的三页变成了六页,其中大部分条款都是倾向于富民服务公司的,遂被成为虎门100年之后的“新不平等条约”。2008年12月26日,富民服务公司通知铺主,26号前交那20年租金的可按9折优惠,当晚东莞市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在富民办公室设点办公,办理租金贷款业务一直到当晚12点,但是还是没有多少铺主去交钱。
虽然该事件的消息一直被封杀,但是近千名的老富民人团结一致,为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展开了一场持久的维权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