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盐务局是市政府授权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属垂直管理单位,接受江西省盐务局垂直领导,现隶属于宜春市盐务局。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盐业法规、规章。
2、接受群众举报,依法制止、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
3、依据盐业法规、规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盐业市场检查、整顿。
4、实施食盐专营,严格执行盐价,落实购销计划,保证人民群众生活所需,满足食品加工及畜牧、渔业等的食盐需求。
5、宣传普及碘盐知识,在保证碘盐覆盖率的同时,确保部分乡镇加硒盐的重点供应,防治碘缺乏病、克山病等地方性疾病的发生,深入持久地消除碘缺乏危害,保证人民身体健康。
6、严格按照计划调运原盐、工业用盐,保证果品加工、锅炉、工矿企业等用盐单位及个人的用盐需要。
7、保证国家储备盐的合理库存。
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办公室、食盐专营部、盐政稽查队,下设盐业批发部。
领导班子:
袁平平:丰城市盐务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
附注: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宜春公司丰城分公司与是盐务局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政企合一、合署办公,现有职工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