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属垂直管理单位,现隶属于汉中市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
2.负责全县食盐运销工作;
3.负责全县盐政管理工作、盐业稽查,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碘盐。
4.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5.承办县政府,省、市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盐政科(盐政稽查队)、财务科、运销部、质检室
领导介绍:
姚利军,局党组书记、局长、经理,主持盐务局(司)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企业改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宏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盐品运销、计划调运、储备、质量、计量、卫生、销售及配送中心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建波,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盐政管理、市场稽查、党务、工委、纪检、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及网点建设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封瑞,盐业公司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负责财务科工作。分管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注:勉县盐业公司系陕西省盐业总公司汉中分公司下属企业,负责全县的食盐及工业用盐、畜牧用盐等的供应工作,自收自支,共有干部职工36人,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