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乌鲁木齐盐务分局是市政府授权的全市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新疆自治区盐务局。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履行盐业行政管理,盐业行业管理、市场管理职能。
三、履行盐政执法机构职能。
四、对全市盐矿开采、盐厂改造、盐业生产、销售及质量进行统一管理和规划。
五、履行市政府委托的其它有关业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
领导介绍:
盛杨:乌鲁木齐盐务分局局长,全面负责盐务分局各项工作。
附注:乌鲁木齐市兴盐盐业专营有限公司负责全市食盐和各类盐产品的供应工作,经理、市盐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焦历秀,隶属于市商务局。
食盐流通环节由市盐管办负责,由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处加挂盐管办牌子;而盐生产环节及行业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乌鲁木齐盐务分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