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盐务分局是吐鲁番地区行署授权的盐业工作主管部门,为新疆自治区盐务局派出机构,负责地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履行盐业行政管理,盐业行业管理、市场管理职能。
三、履行盐政执法机构职能。
四、对全地区盐矿开采、盐厂改造、盐业生产、销售及质量进行统一管理和规划。
五、履行行署和上级盐业部门交办的其它有关业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运销科、盐政稽查队。
领导介绍:
吐鲁番盐务分局局长:房良;
吐鲁番盐务分局书记:朱增武。
附注:吐鲁番盐业分公司是自治区盐务局(公司)下属企业,公司是具生产和批发职能的盐业企业,负责吐鲁番地区各类盐产品的批发和管理;公司承担食盐产品的生产任务,保证向市场供应合格碘盐。与地区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