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利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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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享有的环境权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公民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二是公民有在良好、适宜、健康环境中生活的权利,这是公民环境权的基本组成部分,主要有采光权、通风权、宁静权、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眺望权等;三是公民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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