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指普通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整体水平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过低、困难职工生活困难负担沉重。
具体解释一普通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整体水平低:
职工工资收入未能与企业经济效益、经营者收入相应增长,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
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过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在计划经济的低工资条件下,为企业和国家的财富积累做出过重大历史贡献。但企业退休较早的老职工由于基础工资低,退休金也低,而且医疗负担重,导致相当数量“退休早、工龄长、收入低、年龄高”的人员成为退休队伍中的困难人群。
三困难职工生活负担沉重:
2006年,北京市63家国有企业集团、总公司及18个区县共有因种种因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含特困职工)16133名。困难职工已成为当前本市城镇困难人群的主体,且有贫困扩大和加深的趋势,这一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困难职工收入不足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调查显示,2006年本市国有企业在岗困难职工平均月收入在1178元以下,其中待岗、病休、内退等人员的收入则更低。
导致原因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共十六大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有企业在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探索了许多有效的分配方式;政府及国资管理、劳动保障等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从宏观上加强了对企业收入分配的指导和服务;工会组织通过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积极参与了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国有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普通职工(即一线职工)整体收入水平低、早期退休人员养老金低、困难职工生活负担重等,由此引发的心态失衡和不满情绪,已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建立有效机制,切实解决“两低一困”问题根据“提低、扩中、调高、取非”的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总体要求,结合“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的目标任务,当前在继续推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向低收入职工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现阶段本市解决“两低一困”问题的着力点应放在“提低”上,努力提高企业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并建立健全有效的机制和制度加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