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盐务管理局是州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隶属于省盐务管理局,垂直管理单位。
工作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省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州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
办公室、计划科、盐政科、财务科、运销科、检测站、配送中心。
盐政稽查支队: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盐业市场的检查工作及盐政执法工作。
领导介绍:
州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历彦春。
附注:吉林盐业集团延边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于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担负着全州食用盐及饲料、酿造、食品加工、小工业用盐的供应任务,担负着碘盐小包装生产以及盐业市场管理工作。与州盐务管理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