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盐务管理局是市盐业行政管理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隶属于延边州盐务管理局,垂直管理单位。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强化食盐专营管理措施。
2、负责编制全市盐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3、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处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对盐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4、依法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查处。
5、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食盐零售许可证》。
6、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抓好碘盐质量,巩固提高碘缺乏病防治成果。
7、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盐的价税管理,并适时提出调整方案。
8、完成上级赋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检查和案件的查处任务,以及和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盐业行政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运销科、业务科、配送中心。
盐政稽查队: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盐业市场的检查工作及盐政执法工作。
领导介绍:
市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崔连清;
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书记:张维民;
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兼工会主席):魏忠民;
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赵忠发。
附注:吉林盐业集团延边有限公司敦化分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于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担负着全市食用盐及饲料、酿造、食品加工、小工业用盐的供应任务,担负着碘盐小包装生产以及盐业市场管理工作。与市盐务管理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