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以祥,男,1944年1月生,汉族,江苏常熟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 98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7月参加工作。1961.09-1967.07清华大学电机系学习(其间:1965.08-1966.06北京市延庆县永宁公 社吴坊营大队“四清”工作队员);1967.07-1968.09留校待分配;1968.09-1982.06煤炭 部抚顺煤矿安全仪器厂机电科、新产品研究室技术员、工程师;1982.06-1984.08煤炭部抚 顺煤矿安全仪器厂副总工程师兼研究所所长;1984.08-1986.01煤炭部机械制造局安全装备 领导小组副组长、技术处处长;1986.01-1987.06煤炭部郑州煤矿机械厂厂长;1987.06-1 991.09郑州市副市长;1991.09-1993.12郑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1991.09-1992.07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1993.12-1994.12濮阳市委副书记、市长;1994.12-1996.02濮阳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93.09-1996.01中央党校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6.02-2000.05河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2000.05河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书记。2003.1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七届河南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