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已有二十几年的历史。早于改革开放初期的1983年,当时的天津财经学院即将《经济法》课程作为院级公共课开始在部分专业开设,翌年成立了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天津财经学法学系宣告成立并始招经济法专业本科生,法学专业教育开始正式起步;2004年,法学系随学院升格为大学而相应升格为现今的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6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名,在读博士4名,具有硕士学位的21名,且有7名教师有国外留学、研修经历。
法学院现有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和民商法3个专业方向招收本科生,具有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有经济法和国际法2个专业招收研究生,具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院现设经济法、国际法、民商法和理论法学四个教研室,分别承担法学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两个专业硕士点的学位课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法学院是一个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创新务实的教学和科研团队,历经十多年的建设,从无到有、由小渐大,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学生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就。
但是,相对于本校其他传统专业以及许多同类院校的法学专业,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还较为年轻和幼稚,而这也正意味着学院有更深远的发展潜力和更广阔的上升空间。学校正拟全力发展财经大学的法学专业教育,将在法学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植和支持,法学院将成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培养更多合格法律人才的现代化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