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盐务管理局是清河区、清浦区、开发区的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淮安市盐务管理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二)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三)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四)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机构设置:
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业务运销科。
领导介绍:
张跃辉:局长、经理。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丁承法:支部书记。全面负责党务、工会工作。
附注:江苏省盐业集团淮安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与城区盐务局合署办公,现有职工18名,负责辖区盐业市场管理及食盐、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