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盐务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涟水县域内的食盐、生产用盐供应和市场管理。隶属于江苏淮安市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二)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三)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四)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机构设置:
办公室、业务科、计财科、盐政科、档案室、化验室。
领导介绍:
王海勃:局长、经理、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徐建生:副局长、副经理。
附注:江苏省盐业集团淮安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与县盐务局合署办公,现有职工20名,负责涟水县盐业市场管理及食盐、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