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肥东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现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省盐务管理局)。按照安徽省盐业管理体制规定,上级主管部门是合肥市盐业公司(合肥市盐务管理局)。
安徽盐业总公司肥东县公司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和食盐供应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与县盐务管理局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
2.负责全县食盐运销工作;
3.负责全县盐政管理工作、盐业稽查,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碘盐;
4.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5.承办县政府,省、市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运销科、盐政科和财务审计科;
下设城关、八斗、撮镇、白龙、石塘、长江食盐配送站。
领导班子:
肥东县盐务管理局局长、肥东县盐业公司经理:方吉斌。
肥东县盐务管理局、肥东县盐业公司党支部书记:陆世斌。
肥东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肥东县盐业公司副经理:孙尚思。
肥东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肥东县盐业公司副经理:李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