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是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盐业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订全县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省、市计划安排,编制全县盐业调拔、储备、购销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管理,负责全县盐业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报批和管理。
3、依法进行盐政执法,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4、负责全县碘盐质量检查、监测、保障碘盐供应。
5、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制订工作。
6、负责国家储备盐及国家有关专项资(基)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7、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
8、承办县政府及市盐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保股、财务股、业务股、盐政股。
领导介绍:
贾克让,濮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河南省盐业协会理事,濮阳市盐业学会副会长,现任濮阳市盐业管理局党总支委员、濮阳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兼濮阳县盐业管理局局长,负责盐业局全面工作。
刘保林,濮阳县盐业管理局党支部书记,负责局全面工作,侧重于思想政治及党务工作。
附注:濮阳县盐业公司负责全县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业管理局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