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源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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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源 男,1944年5月生,黑龙江巴彦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学院。现任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院长。在巴彦县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坚持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带领干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被省高院树为“三最”建设的典型,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等7家新闻单位先后报道了他们“三最”建设的事迹;个人先后被评为全县、全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标兵,被省高院两次荣记个人二等功,被省高院树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领导干部标兵,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战线双学活动模范领导干部称号。1995年“三长”交流,调任尚志市人民法院任院长。著有《民事审判规范化实用手册》、《新时期法院建设的方向》、《浅谈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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