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镇位居台湾云林县中央;因日治时期设有糖厂而成为制糖中心,又称「糖都」。 为云林县第二大乡镇市(仅次于斗六市)。
位居台湾云林县中央,南隔虎尾溪(北港溪)与斗南镇、大埤乡相望,北接新虎尾溪邻西螺镇、二仑乡、仑背乡,东近莿桐乡、斗六市,西距土库镇,全镇东西长约13.5公里 ,南北约 6公里 ,略呈长方形,中心位置位於东经 120 度 2 分 6 秒,北纬 23 度 4 分 5 秒。 处嘉南平原之西北侧,位浊水溪的冲积扇上,地势平坦,由东向西略为倾斜,高约海拔 49公尺 。新、旧虎尾二溪流经本镇南、北边境,嘉南大圳浊水溪干线贯穿镇区。
清康熙五十六年﹝一七一七﹞,诸罗县在此设大丘田一堡﹝今虎尾、土库一带﹞,因当地地形起伏如邱陵,故称为﹝大仑脚﹞。但该地区开拓较迟,乾隆二十四年,福建郭六才至大仑脚开垦,在东北边俗称﹝后尾﹞的地方建筑五间草寮,即最早的﹝五间昔﹞但在道光十年因曾圭角之变,官匪混战于市街,化为焦土。
日治时代初年,仅有五间昔与青埔仔两小部落,明治29年(1896年)「大日本制糖株式会社」在今五间昔设厂,遂成为本省制糖中心,因「后」与「虎」音近且位于虎尾溪旁,故易名为虎尾。
大正九年(1920年)十月一日成立台南州虎尾郡虎尾庄役场,昭和八年(1933年)提升为台南州虎尾郡虎尾街。
战后,民国三十五年成立台南县政府,改街庄为乡镇,故为台南县虎尾镇,设镇公所与区署。民国三十九年实施地方自治,县市行政区域重划,增云林、嘉义两县,始改为云林县虎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