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海仁,男,1966年9月出生于青藏高原,1988获得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专业为法理学;200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专业为法理学。1991-1994年在珠海司法局任职,1994年-2005年4月担任珠海非凡律师事务所主任、《判例与研究》杂志主编。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主任。2005年曾到美国华盛顿民权与城市事务律师委员会作访问律师。主要研究成果包括《自我救济的权利》(《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法律援助:政府责任与律师义务》(《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冬季号)、《从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权利救济的现代性问题》(《法商研究》2004年第1期);《平反冤假错案与权利救济:1978-1982》(《法学》2003年第11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