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是从事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的专业性担保机构。
成立担保中心的目的旨在推动住房制度改革,规范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行为,维护贷款担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住房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为购房者提供高效、便捷、费用低廉的住房贷款担保服务。
担保中心于2001年12月开始试营业,并于一年后正式营业。目前,担保中心已开展的业务有:为在北京市区域内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安居房、集资房和二手房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贴息商业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间,担保中心对借款人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因发生意外事件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可以申请贷款减免。
为进一步促进担保中心和信用中心的发展,经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自 2005 年 4 月起,担保中心与信用中心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署办公,合署办公后信用中心对外原有职责和业务范围不变。信用中心通过对公积金借款申请人贷前信用评估,有效防范并降低了贷前金融风险,使担保中心风险控制更加规范化、科学化。